缅甸商务部贸易司于2022年5月24日公布进出口商须知通告,宣布被撤销进出口商登记证之业者,须重新申请新的登记证,通告内容翻译如下; 进出口商须知通告 日期: 2022年5月24日 1. 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10日期间,未遵守央行规定将出口外汇存入国内银行帐户之346家公司的进出口商登记证已依规撤销。 2. 其中,经釐清出口外汇为此前已汇入银行无需再结算之公司,以及备齐证明文件经釐清非属违规出口外汇案之公司,须支付规定费用后,重新申请新的进出口商登记证;至被撤销进出口商登记证后,出口外汇才入帐之公司,须与相关银行联繫进行结算,再向央行呈报,自央行呈报之日(Reporting Date)起满14天后,方可支付规费并再重新申请新的进出口商登记证,特此通知。 3. 有关上述事宜,详细可联繫下列电话咨询询问; a. 进出口商登记证事宜(067-408416,01-388294) b. 技术相关问题事宜(067-408221,067-408226,01-371219,01-375668) 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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