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不利取决于处置方式,增值税税率下调可能引发的问题包括:
1、向客户开具发票适用税率的问题。对于主攻商超的贸易商,需要仔细研究合同,到底是赊销模式还是分期收款模式或是预付款模式,不同的合同类型决定了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决定了税率应该是多少。如果不仔细研究,并与客户进行沟通,那点利润可能都被调整没了。
2、供应商给自己开具发票适用税率的问题。方法同上,只不过角色变换了。
3、4月1日以后税率下降价格如何调整的问题。切忌不是简单的含税价格随税率也下降3%,算算就知道不但没享受到减税还少赚了钱。最佳的方式是按照不含税价格签署合同,还可以减少印花税的缴纳基数。
4、提前开票或付款的问题。只要合同约定的相关收款、发货等条件未满足,所有要求提前开票或付款的行为都是耍流氓。
没有不利影响吧,降税是好事,如果你们进项少的话1号前让供应商开票,1号后给客户开票,就这些。进项多的话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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