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中华民族是个文化概念,最重要的标准是“认同中华文明”。
铁木真创建的蒙古帝国太强大,蒙古人的概念也非常宽泛,类似于欧洲的日耳曼人。有以游牧为生的草原本部,也有靠渔猎为生的林中百姓,总之各部族之间的差异非常大。
外蒙古就是所谓的喀尔喀蒙古,喀尔喀蒙古的统治者在血统上是非常高贵的,他们是北元中兴之主达延汗幼子这一脉。
蒙古人在未接受汉文化影响前,讲究“幼子守灶”。简单来说就是草原环境恶劣,为了让年幼的小儿子能活下去,父母的家产都给小儿子继承。
成吉思汗驾崩后,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蒙古帝国的内乱,黄金家族转而采用了汉人的嫡长子继承制。可是“幼子”在蒙古人观念里还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喀尔喀贵族的出身在蒙古是非常显赫的。
喀尔喀的百姓是漠北的游牧部族,属于被蒙古人征服的人,他们有回鹘人、匈奴人、突厥人,总之人口构成很复杂,他们的地位就不怎么高了。
内、外蒙古之间的茫茫戈壁隔断的不仅有蒙古人之间的交流,还隔断了来自东部海洋的暖湿气流。因为这个原因黄金家族以及构成蒙古最核心的察哈尔部一直都居住在内蒙古。
清帝退位后,喀尔喀的那位来自藏地的大德在列强的支持下开始闹独立。他不是黄金家族血统,他登基名不正言不顺,所以达延汗的后代要么被迫害,要么隐姓埋名。
今天的外蒙古没有黄金家族成员,也没有察哈尔部部族,语言和文字也已经俄化,所以外蒙古与内蒙古是并行的关系,不是传承的关系。
“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清末国家存亡之际,梁启超提出来了的,与它同一时期出现的还有“五族共和”。蒙古族与各族人民共赴国难,在文化上是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内蒙古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不代表外蒙也是,他们也没经历过这一段历史。
外蒙古的蒙古人算是中华民族吗?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好解答的。因为题主正文里所问的另外两个类比其实不算贴切,更合适的类比应该是,美国或者欧洲的华人后代算中华民族吗?新加坡或者泰国的华人算中华民族吗?
中华民族的内含是什么?
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清末维新派人士梁启超所提出的,其主张的核心就是将当时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视为一个整体,在现阶段承认差异,但乐见其一体化的趋势,最终在未来成为无差别的大民族。
(“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是梁启超提出的)
当然后来这个词汇的含义也发生过很多变化,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但整体上这个词汇的含义就是指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统称,也就是所有中国国民的统称。所以用这个定义去套外蒙,乃至朝鲜族和俄罗斯族其实就很好界定了,不在现在的中国境内,当然不是中华民族了。
(既然叫“中华民族”,那么居住在中国境内,拥有中国国籍就是最硬性的标准)
不过对于中华民族的定义,其实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这个定义其实只涉及到了现在的情况和整体的情况,没有考虑到历史的变迁和一些个体的情况。历史的变迁就如外蒙的变化,个体的情况就如大量移居海外,已经取得了其它国家国籍的海外华人。其实对于在海外的华人,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没有了在中国境内这个硬性指标,所以主要就是看他们自己是否认同了。如果他们自己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当然国内也可以将他们视为中华民族,但如果人家根本不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你非说人家是中华民族,其实也没意义,因为毕竟人家的国籍并不是中国,没有了中华民族衡量标准里这个最硬性的指标,不可能是个华人或者汉人就说人家是中华民族,不然多数新加坡人都成了中华民族,这也成了笑话了。
外蒙人算中华民族吗?
所以关于外蒙也可以套用这个认识,因为对于中国来说,外蒙和新加坡一样,并不同于普通的外国,因为外蒙曾经长期是中国的领土。
(清朝时的中国)
另外蒙古族的主体在中国,世界上多数的蒙古族人是中国公民,所以这也让外蒙人和别国的人对于中国来说不完全一样。所以对于中国来说,外蒙的情况其实和新加坡可以类比。即如果在外蒙或者新加坡确实有人真心认同自己是中国后裔,认同自己属于中华民族,那么当然国内的人也可以将其视为中华民族了。这和美国或者欧洲华裔如果自我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中华民族其实没什么两样。
(无论是“五族共和”还是“中华民族”,中国境内和认同中国都是两个重要的标准)
至于俄罗斯和朝鲜半岛,情况则又不一样,首先是这两个民族的主体并不在中国,在中国的只是为数很少的人,所以这两个民族,也包括其它一些边境民族,他们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是因为他们民族的成员生活在中国境内,符合了中华民族最硬性的指标,即具有中国国籍,但同一民族没有生活在中国境内,没有中国国籍的人就肯定不是中华民族了,因为他们所属的民族在历史上并不在中国文化历史所涵盖的范围之内。这些国家其实和美国或者尼日利亚人一样,对于中国来说就是外国人。
所以其实关于中华民族,有两个标准一个一个衡量一下就很清楚了。一是中国公民自然是中华民族,二是在其它国家的中国民族人员,如果真心认同中华民族,真心自认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当然也可以算中华民族。但这只能是个体行为,即某个个人真心认同,而不可能把某个外国的群体都算作中华民族,就好像我们不同把新加坡华人都算作中华民族一样。
当然不是。
“中华民族”是一个20世纪早期才出现的概念,它的提出者是梁启超,随后被很多汉民族主义者所认同。说蒙古人是“中华民族的后代”,这明显毫无逻辑可言。
梁启超最早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应该是在1902年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他指出:
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
作为文化民族主义者的梁启超,他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是为了与以章太炎为代表的族裔民族主义者进行抗衡。
章太炎理想中的中国民族,就是在内地十八省世代居住的汉人,边疆少数民族都是应该驱逐的对象;梁启超希望中国的民族,尽可能囊括清朝治理下的满、蒙、藏、回等其他各族,避免出现国土分裂的情况。这正是中华民族的概念在当时出现的背景。
最后,蒙古人拥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今天的蒙古族之所以能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则是经过现代的政治博弈以及1949年以后的民族识别后才取得的成果。但是,如果把这个概念扩展到境外的蒙古国,肯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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