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只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支付业务牌照的问题。至于很多人所说的支付业务未来发展壮大,独立会更有发展前景等等原因,只不过是这个原因顺势带来的结果罢了。
先说下支付宝从阿里巴巴剥离的背景。阿里巴巴近期在港上市,据其最新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于2004年12月设立支付宝,经营支付服务业务。2010年6月14日,央行二号令颁发, 这个文件的一系列规则意思就是,在中国境内经营的非银行支付公司须取得牌照。其中第九条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另行规定”的意思,大家懂的。
根据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取得牌照的支付公司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停止经营。在互联网企业竞争的如火如荼,而支付业务对阿里的未来又站在如此核心地位的情况下,停止支付宝经营岂不是要了阿里的命?
尽管支付宝已经在2011年初准备提交牌照申请,但是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发布适用于外商投资支付公司申请牌照的指导意见,鉴于外商投资公司能不能符合取得牌照的资格条件,以及程序上也存在着不确定性,管理层决定将支付宝重组为由中国内资企业全资拥有的公司。因此,2011年管理层剥离了阿里巴巴对支付宝的全部权益和控制权,导致支付宝不再并入财务报表,随后阿里巴巴于2011年5月取得了支付业务牌照,没有对其在中国的零售业务或者支付宝本身造成不利影响。
有趣的是支付宝被剥离的过程,支付宝也不是马云一个人的,那么在决定剥离支付宝后管理层怎么做到的呢?支付宝原本是外资公司 “Alipay E-commerce Corp”的全资子公司, 至2010.8月,支付宝分2次将股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额3.3亿人民币。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支付宝股权转让会被同意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阿里巴巴的湖畔合伙人机制,阿里巴巴的董事会基本被湖畔合伙人牢牢控制,除了一些核心事项,董事会说通过就通过,支付宝的股权转移,就是马云为首的董事会批准的。
“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就是现在的“阿里小微金融”,是纯内资公司,被“Alipay E-commerce Corp”通过VIE协议控制。(VIE协议是一种不通过股权控制,而是通过一系列协议转移权利的一种协议控制方式。VIE模式的产生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外资无法获得ICP(网络内容服务商)牌照,因此不能通过外资公司直接控股或者参股ICP业务的企业。VIE模式可以说是规避法规的一种不得已的手段,在互联网企业使用广泛,却处于法律灰色地带,靠的大家的默契维持,可以说是一种“君子协定”。)
不过央行说了,协议控制的企业也难保拿到牌照,那怎么办呢?
关键来了,2010年底,马云直接向央行表态:浙江阿里巴巴是支付宝的唯一实际控制人,没有境外投资人“协议控制”支付宝 。也就是说:马云不承认阿里集团和支付宝之间的VIE控制协议,或者换句话说,马云违背了“君子协定”。
从头梳理一下,会发现事情很简单:中央不允许外资参与支付业务,因此阿里,或者说马云决定剥离支付宝。马云为首的董事会推动了第一步,转移了支付宝的股权,马云大胆的迈出了第二步,违背了“君子之约”,也就是VIE协议。
当然,这件事让阿里面临了有史以来的最大信任危机,也是马云有史以来的最大信任危机。马云后来为此事专门做了发布会,说阿里巴巴集团基于对上述文件的理解,和“确保支付宝必须100%合法、100%透明,确保公司能持续稳定地发展”的实际需求,选择了“在当时背景下,唯一能做的正确事情”。
“为了100%的结果必须付出200%的努力,我们愿意用哪怕最为保守的做法来确保支付宝获得牌照。”支付宝CEO彭蕾表示,“牌照问题在于合乎监管要求,我们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当然,马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也就是让阿里巴巴取得蚂蚁金服33%新发行的股份,并且在取得股份之前蚂蚁金服都要按比例向阿里巴巴支付利润分成。
这就是阿里巴巴剥离支付宝的来龙去脉,从这整件事情里,可以看到马云所作决定之果断,以及其对“湖畔合伙人”对阿里巴巴的掌控力。
时隔九年想来,如果不是马云做了“小人”,支付宝没有拿到支付业务牌照,阿里巴巴还会是今天的这个阿里帝国吗?
嗯,回答本行业问题!
这个事情说来就有点话长了!众所周知,早年马云创业的时候,由于在国内融资不顺,所以找到了日本的孙正义,随后孙正义出手2000万美金投资了阿里巴巴。可谁也不曾想到,正是因为这笔投资,让孙正义获得了数千倍回报!此前日本软银出售了一些阿里的股份,目前还占据阿里25.9%的股份,按照阿里接近5000亿美金的市值估算,大家算算,孙正义还能在阿里巴巴赚多少钱?
支付宝为何要独立?
一开始,马云推出支付宝的时候是为了解决电商闭环的问题,今天的支付宝引领了移动支付的潮流!不得不佩服马云的眼光独到。
或许马云老早就看到了移动支付时代,所以在做支付宝的时候,没过几年就成立了蚂蚁金服,而且这个蚂蚁金服压根就没有日本软银和雅虎公司的什么事,也就是说,这个东西不带你们两家玩。
支付宝的独立看似偶然,实则是必然!一个国家的金融就不可能集中在他的身上。如果说支付宝股权有外资的身影,你们觉得有人会答应吗?这就好比为什么之前蚂蚁金服想收购美国的速汇金,但美国人也不愿意,这是一样的道理!
最后我想说的是,真心要感谢马云,感谢支付宝!正是有了支付宝的存在,中国的移动互联网才走到了前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1.支付宝作为线上金融交易的平台,涉及到国家金融安全,又因阿里控股权在软银和雅虎,为了支付宝更好和安全地适用和服务国人,以及拿到国内金融牌照,支付宝必须脱离阿里,完全由国人控股;2.支付宝作为线上银行,具有无穷的发展想象空间,脱离发展会更好;3.马云作为睿智的企业家,在可操作情况下,脱离阿里亦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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