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越南法律图书馆网站2022年01月11日
编辑单位:驻胡志明市办事处经济组
为快速恢复、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激发经济增长动力,积极发展优先产业,并达成2021年至2025 年5年经济发展计画目标,包括GDP 平均每年增长 6.5%至7%、国家债务低于国会第23/2021/QH15 号决议允许之警戒线、城市失业率低于4%、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确保中期及长期经济平衡,以及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越南国会顷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第43/2022/QH15号有关越南经济社会复甦及发展计画之年度财政与货币支持政策之决议。
根据该决议,越南国会通过350兆越盾(约152亿美元),其中财政支持政策为291兆越盾(约126.5亿美元);货币支持政策为46兆亿盾(约20亿美元),其他支持近10兆越盾(约4.34亿美元)等。本方案係2021年至2025年经济社会5年发展计画、2021年至2025年国家中期投资计画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计画中财政与货币支持措施,实施期间自2022年至2023年。要点如下:
1. 财政支持政策:
1.1 免、减税政策:
a) 在 2022 年调降 2% 加值税(VAT)税率,适用目前10%加值税税率之商品及服务(降至 8%),惟不适用于电信、资讯科技、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可乐、金属与金属预製产品、採矿(不包括煤炭)、焦炭、精炼石油、化工及化工产品,以及需缴纳货物税之服务。
b) 在 2022 年税期,企业在越南用于 COVID-19 预疫情防控活动之支持与赞助费用,可抵扣课税所得。
根据越南财政部估算,削减加值税将导致税收损失约 49.4 兆越盾(约合21.5亿美元);可扣除之防疫费用则将造成2兆越盾(约合8,700 万美元)税损;
1.2 投资发展政策:
增加国家投资发展之经费,最高达 176 兆越盾(约76.5亿美元),集中于 2022年及2023年支出,包括:
a) 提高医疗相关支出最高达14兆越盾(约6.09亿美元);
b) 对社会安全、劳动、就业之支持共计8.15兆越盾(约3.54亿美元);
c) 对企业、合作社、经营户之支持共计40.3兆越盾(约17.5亿美元)。其中:
- 透过银行体系提供40兆越盾(约17.39亿美元)之优惠贷款利息补助,年利率补贴2%;
- 提供旅游发展基金最多为3,000亿越盾(约1,300万美元);
d) 投资基础建设之总经费最多为113.55兆越盾(约49.37亿美元)。
1.3 其他财政支持政策,所需经费为45兆越盾(约19.56亿美元):
a) 提供6.6兆越盾(2.87亿美元)补助劳工在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重点经济区工作之租金。
b) 增加银行对国内发行债券之政府担保额度至最多38.4兆越盾(约16.7亿美元),用于协助就业贷款;高中以下学生、大学生;非公立幼儿、小学教育单位;个人按照社会住房政策贷款购买、租房、租购社会住宅;新建或改建、修复房屋;落实 2021年至2030年有关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及山区经济-社会之国家目标规划。
2. 货币支持政策:
同步、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保障各信贷机构安全、积极为支持经济社会之复甦及发展作出贡献;研究以短期资金放贷予中期及长期贷款之最高比例,合理计算强制性存款準备金比例,指导各信贷机构继续降低营业成本,以于2022年至2023年力争下调贷款利率约 0.5% 至 1%,尤其是针对优先发展产业。必要时自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核拨最多 46 兆越盾(20亿美元)用以进口疫苗、治疗药物及医疗设备、物资以加强 COVID-19 疫情防控。
3. 其他支持政策
适用其他支持政策以落实 2022 年至2023年计画,共计经费为10兆越盾(约4.34亿美元),包括:
a) 使用越南电信公益服务基金约5兆越盾(2.17亿美元),以发展电信、国际联网之基础设施;
b) 解决企业对科技发展基金规定有关支出及管理内容之限制;使用约5兆越盾(约2.17亿美元)于工艺创新、工艺育成、科技企业育成、商业化科研成果及技术开发;技术解码;购买设备、机械、原材料以创新工艺,直接用于企业之生产、经营活动。
本(第43/2022/QH15号)决议自2022年1月11日起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详细公告内容刊登于越南法律图书馆www.thuvienphapluat.vn 网站,中译内容仅供参考,倘有疑义,应以越文版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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