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洁净能源网络(Clean Energy Wire)
文号:1114070031号
为加速再生能源拓展、摆脱自俄罗斯进口石化燃料之依赖、朝能源转型等多重目标迈进,在德国执政联盟(社民党SPD、绿党Grünen、自民党FDP)主导下,联邦议会于2022年7月7日就再生能源法改革套案(简称EEG 2023,包含20多项再生能源相关法令)进行讨论与表决,相关修法重点摘整如下:
一、调整2035年全德电网接近100%再生能源目标:
1. 由于立场较为亲商之自民党反对,执政联盟放弃明订2035年实现近100%气候中和电网之规定,但仍坚持于2030年实现再生能源占总电力消耗比例达80%目标,且将电网气候中和期限订于完成煤炭淘汰后(coal exit)。相关政经评论分析,德国此前曾将淘汰煤炭期限订于2038年,但3党联合政府于组阁协议中揭示,盼致力提前至2030年实现;且2022年6月底,七大工业国组织(G7)领袖峰会亦达成2035年实现电力系统脱碳共识。整体评估,德国于2030年代实现100%再生能源电网的总体战略目标并未改变。
2.淘汰煤炭使用后,再生能源建设将以市场导向进行募资,爰联邦政府须于2024年3月前,说明如何于煤炭淘汰使用后,为再生能源拓展提供资金。
二、新增有利再生能源发展之规定:
1. 对密集用电之工业用户,新增「工业契约」规定,相关企业可以较低成本之特别电价,购买再生能源,以鼓励产业能源转型。
2. 新增有助于设置再生能源设施之规定,例如:于高速公路旁擘划更多太阳能面板安装空间、鼓励于湖泊上设置浮动太阳能装置,并允许永久于部分农地安装太阳能面板。
3. 提高再生能源发电招标量,以于2030年达离岸风电115 GW、离岸风电30 GW以及太阳能215 GW之目标。
4. 以「创新招标」方式,激励公私协力建设更多储能设施。绿氢也将于2023年首次招标,容量约800MW,并至2026年前,每年招标200MW。
三、赋予各邦更多时间实现陆域风电目标:
德国13个面积较大的邦(即柏林、汉堡、布莱梅3个城市邦以外),可至2027年前(原规定2026年)完成1.4%土地面积用于陆域风电、2032年达1.8%至2.2%之目标;且各邦允许相互交换达50%比例之区域,从而允许陆上风电产能较少的邦,可向其他邦支付费用,俾达法定目标。
针对本次即将通过之修法,德国太阳能协会(BSW)表示,EEG 2023是政府拓展再生能源的第一步,建议行政部门后续尚需藉由创建更好的管理体制、减少繁琐行政流程,以协助太阳能营运商的投资与排除经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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