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讲,以伊斯兰教法为国家法律的国家世界上还没有一个。
塔利班说的以教法为国法指以伊斯兰教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它仅为少数人的理想,而无现实的基础。历史上,伊斯兰国家只有关于国家体制的哈里发学说或伊玛目学说。二战以后,巴基斯坦、印尼、埃及、叙利亚等国的伊斯兰教政党和组织,纷纷要求在国家宪法中承认伊斯兰教为国教,以教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但从未实现。即便是伊朗1980年通过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亦包含“三权分立”等现代资产阶级观念,亦非“伊斯兰宪法”。
这次塔利班主导的政府究竟会以什么样的形式组建国家法律,目前还不明朗,但塔利班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从最近的变态要组建包容性政府大概能得出,塔利班绝不会重走二十年前的老路。因为重走老路,意味着重新与世界为敌,那必将死路一条。
#原创#
塔利班真正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理念
落实于治国理政之中
以教法为国法
一切遵循古兰经
一切服从古兰经
一切依靠古兰经
故,唯有塔利班这样执掌国政
#上海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从公开报道看,目前全世界公开宣布以教法为国法的国家就是伊朗一个国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政教合一的国家,
从西方开始兴起民主,自由,平等法制这样的思想后,很快就普及到了全世界,并让全世界的人民接受,若是弄出来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怕是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进步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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