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港2025年前封关,2035年建成
什么是自由港?
所谓的自由港主要体现在“自由”两个字上面,就是指一个港口(或者划定的某一区域)不受本国或者本地区海关的管辖,外国船只、货物可以在此自由通行,所有物品在这里都是零关税,这样的港口就是自由港。(海南洋浦港被定位为船籍港,境外来往船只将需要在此进行登记)目前全球比较成功的自由港有德国汉堡自由港、新加坡自由港和香港自由港。而海南省将要建设的就是这样的一个自由港,而海南自由港的范围就是整个海南岛,陆地面积高达3.39万平方公里,是香港陆地面积的30倍之多。
海南自由港将实行“三大自由流通”
海南自由港未来将实现三大自由流通,即货物自由流通、资金自由流通和人员自由流通。而三大自由流通具体体现在六大自由便利上:第一就是国际贸易自由便利,第二是投资自由便利,第三是跨境资金自由流动自由便利,第四是境外人员进出海南自由港自由便利,第五是货物运输往来自由便利,第六则是数据信息安全有序流通(这个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必须得有所限制,不可能绝对的自由便利,只能有序流通。)
综合来看,也就是说海南自由港建成以后,国外的货物、人员以及资金可以在海南自由港里自由进出;对于那些进出海南自由港的货物,将实行零关税;而且那些国外商品可以在海南自由港进行加工、改装,然后再销往国内,但是进入国内时需要加收关税,因此海南的进口商品价格会非常便宜,届时估计会有很多人前往海南淘货;对于国内的老百姓来说,这就是最大的福利!
海南自由港会给海南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
对于目前海南岛上的居民来说,他们最想知道的建设自由港后,自己能够得到什么好处?以及未来的生活会发生哪些变化?按照国家最新的政策解释,将允许海南居民购买来自国外的免税商品,这就意味着海南岛的居民可以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各种进口商品。另外还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将影响到老百姓:第一是从今年底开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第二就是到2030年后海南自由港将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第三则是到2030年将禁止烧柴,天然气管道将进村进户。
海南自由港什么时候开始封关运作?
根据国家的规定,海南自由港将在2025年之前择机实行封关运作,2035年全面建成。而海南自由港封关的范围就是整个海南岛。届时将实行既定的“一线放开、二线管控”的政策。所谓的一线放开,就是海南自由港将对外实现完全放开,境外货物、资金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海南自由港(但是不可能一步到位,只有到2035年海南自由港全部建成后才能实现完整的自由进出)。而二线管控就是将在广东湛江的徐闻设立海关,对国内人员以及货物的进出进行管控,比照香港与深圳;因此,未来几年除了港澳通行证外,我国可能还会多出一个海南通行证。
题主,你好!希望此答案对你有帮助!
我想你应该指的是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指出,2025年前,适时启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建设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这里指得海南全岛封关运作不是把整个海南岛全部关闭的意思,而是指在海关这一方向,让海南岛更快更好的推进自由贸易岛的工作。
具体制度设计为:
1.“一线”放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一线”进(出)境环节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在确保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以联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不征税、不检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货物、物品按出口管理。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二线”管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照章征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无需办理报关手续,应在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装卸,与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场所经营企业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向海关传输货物进出场所等信息。
3.岛内自由。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及机构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监管,实现自由贸易港内企业自由生产经营。由境外启运,经海南自由贸易港换装、分拣集拼,再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转货物,简化办理海关手续。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实施“零关税”的货物,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
4.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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