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路上丝绸之路设立都护府,使丝绸之路得以正常运行许久,路线也拓展至葱岭以西。唐初的玄奘取经玄奘所走的路线,也是路上丝绸之路。但是丝绸之路随着安史之乱的失败,也逐渐被海上丝绸之路代替。
到了宋朝海上丝绸之路就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什么宋朝不能复兴路上丝绸之路,而要去开辟海上丝绸之路呢?原因有四个。其一,辽、西夏建国在西北方,路上丝绸之路也是在西北方,所以使陆上丝绸之路受阻;其二,宋代政府由于“冗官,冗兵,冗政”导致财政开支巨大,宋代城市偏南,运输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而且,丝绸,瓷器容易损坏,宋朝无力承担巨大的支出;其三,宋代经济中心南移,尤其是南宋,经济中心完全南移,为出海提供了方便;其四,宋代造船技术与指南针等航海技术有进步,使海上运输更加安全。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起点是福建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可以分为东海航线和南海航线两条线路:南海航线,又称“南海丝绸之路”,起点主要是广州和泉州。南海丝路从起点经中南半岛和南海诸国,穿过印度洋,进入红海,抵达东非和欧洲,途经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与外国 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的海上大通道。东海航线,也叫“东方海上丝路”。经过以前朝代的开发在宋代时,宁波成为中韩日海上贸易的主要港口。这时候海上丝绸之路最远抵达印度半岛南端和锡兰。
宋朝海上之路的主要输入品有:养蚕,缫丝,织绸技术,丝织品;以及宋朝的一些法律条文,儒家思想,汉字,服饰。输出品有:国外的一些奇花异草以及供宫廷赏玩的奇珍异宝。宋代记述海上交通贸易等内容的《萍洲可谈》有这样的话:“舶船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简单说就是船中主要是瓷器,多得堆满船舱,晚上睡觉的话也只能在货物上。
海上丝绸之路在宋朝发展至顶峰,通过海上航道,使宋朝与世界许多地区保持着贸易联系,这种贸易联系不但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代的经济发展。
北宋中期西夏崛起于宁夏,控制了河西走廊。宋政(蟹)府规定,对西方贸易往来只能“自广州路入贡,更不得于西蕃出入”。宋与西方各国的往来通道只能走海路了。宋代和西方各国通商,据《岭外代答》(周去非著)、《诸蕃志》(赵汝适著,成书于1225年)等书记载就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重要的有高丽、日本、交趾(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真腊(柬埔寨)、蒲甘(缅甸)、勃泥(加里曼丹北部),阇〔shé蛇〕婆(爪哇)、三佛齐(苏门答腊岛的东南部)、大食、层拔(黑人国之意,在非洲中部的东海岸)等。远远超过了唐代的活动范围。据《岭外代答》说,这些国家与中国来往密切的第一是大食国,其次是阇婆国,第三是三佛齐国,最后才是其他各国。这些国家都在亚非航路沿线。宋代远洋航船已能横渡印度洋,沟通了从中国直达红海和东非的西洋航线。
汉唐陆上丝绸之路的开通与维持,对中西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交往作出了重要贡献。唐中叶以后随着海路交通地位的日渐提高,与陆路交通相比,中国的对外交通出现由政治经贸文化并重向以经济贸易为主的转型,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交通方向的转变。唐前期是由京城出发,经河西、西域向印度、西亚、欧洲的西向为主,唐中叶以后则是从沿海广州、泉州等地出发,向西亚、南亚、北非,但重点是向以南海周围东南亚为主的转变。《宋史·外国传》序言是这样描述宋朝对外关系的:
于是东若高丽、渤海,虽阻隔辽壤,而航海远来,不惮跋涉。西若天竺、于阗、回鹘、大食、高昌、龟兹、拂林等国……交阯、占城、真腊、蒲耳、大理滨海诸蕃,自刘鋹、陈洪进来归,接踵修贡。
显然除了西边的陆路交通外,其东面主要讲的就是东亚日本、高丽,南边除了今天的云南外主要讲的就是南海周围的东南亚和阿拉伯。宋朝商人前往东南亚各国贸易,备受隆重接待。《诸蕃志》阇婆国条谓:“贾人至者,馆之宾舍,饮食丰洁。”苏吉丹(爪哇)条谓:“厚遇商贾,无宿泊饮食之费。”渤泥国条谓:“番舶抵岸三日,其王与眷属率大人到船问劳。”东南亚国家这些做法,表达了他们对加强同宋朝进行物质交流的良好愿望。
从公元8世纪到公元15世纪,阿拉伯商人的海上贸易极为活跃。他们从事东方贸易,旨在取得印度、锡兰的宝石和香料,南洋群岛的檀香、豆蔻和胡椒,而唐宋的丝绸和陶瓷,为其主要贸易对象。许多阿拉伯商人陆续定居于苏门答腊、马来半岛、越南南部和唐宋南方各港口。8世纪开始,大食(阿拉伯帝国)灭波斯后,控制陆上丝路并取代了昔日波斯的地位,与唐朝交往密切,跃居与中国贸易的首位。大食频繁遣使朝唐,贡使贸易甚为繁盛,带来了唐朝同东南亚各国新的贸易关系。到了宋朝,由于大力提倡对外贸易,这种关系愈益发展。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宋朝与阿拉伯有密切的商业往来,但相对于宋朝积极主动前往南海与东南亚的关系而言,阿拉伯商人来华贸易则更为主动和积极。
交通方向转变的直接后果是,唐宋以后广袤的西部地区无复汉唐时期西部发展的黄金时代:“东汉以来,民物富庶,与中州不殊。 ”自长安“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从而奠定了东南作为中国经济重心的的历史格局。但是必须指出,盛行近千年的陆路丝绸之路在中唐以后开始衰落,不仅是中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的结果,而且与公元6世纪后世界历史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密切相关。有关这方面笔者此前已有论述,在此不赘。
第二,中国产品对域外由输出丝织品为主的贸易,向输出瓷、陶器、铜钱为主———当然丝绸仍然是大宗,这里主要是与瓷器和铜钱相比而言———的转变。这种状况可能从唐中叶就已开始,至宋朝更加突出。宋朝出口商品种类颇多,其中最有特色的则是铜钱、丝织品和瓷器三项。《宋史》互市舶法就明确说: “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 丝织品和瓷器是中国传统的出口产品,因为在很长时间内,主要只有中国生产,从汉代开始就为包括欧洲在内的域外人所喜爱。但是自汉以后在长时期的丝绸贸易过程中,中国的新疆地区、欧洲乃至东南亚爪哇地区都学会了养蚕进而发展出丝织业,那种域外对中国丝绸的刚性需求已有所折扣。但是在我国陶瓷输入东南亚之前,东南亚许多地区的人民缺乏生活用器,多用树叶充当食具。《诸蕃志》“登流眉国”条说:“饮食以葵叶为椀,不施匕筋,掬而食之。”“苏吉丹”条说:“饮食不用器皿,缄树叶以从事,食已则弃之。”“渤泥国”条说:“无器皿,以竹编贝多叶为器,食已则弃之。” 宋朝陶瓷畅销于东南亚,可以说反映东南亚各国人民需要改善其生活用具的愿望。当然精美的瓷器也受到日本、高丽、波斯、阿拉伯、西亚、北非诸国的喜爱,所以瓷器贸易异军突起,在传统贸易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据《诸蕃志》记述,南宋的青瓷、白瓷、青白瓷、盆钵、五色烧珠等各色陶瓷,遍销于东南亚各地。但陶瓷具有易碎的特点,只有在海运工具发达,其产量大和出口品种较多,有利于装载情况下,始能成为大宗出口商品。宋代已完全具备大量外销陶瓷的条件。“船舶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所以学界有人主张将宋代与海外的交流冠以 “瓷器之路”“香料之路”,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最为特殊的是铜钱。一般说来,世界各地的传统是用金银作为货币。然而中国自秦汉以降多以铜钱为货币,金银只是辅币。象征天圆地方的方孔圆钱,铸以汉字,又形成了特殊的铜钱文化。世界许多地方和国家“蕃夷得中国钱,分库藏贮,以为镇国之宝。故入蕃者非铜钱不往,而蕃货亦非铜钱不售”。《宋史》的编纂者说“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 臣僚言,“以金银博买,泄之远夷为可惜。乃命有司止以绢帛、锦绮、瓷、漆之属博易”。尽管宋朝设立严禁重刑,也无法阻止巨额铜钱的走私出口。东自日本,西至东非,都吸收宋朝的铜钱。当时东南亚各国金属货币流通和流通范围都不很广,在许多情况下仍采取以物易物为交换形式。东南亚国家市场上的交换势比钱重物轻,使宋代铜钱出口,可获厚利。于是商人往往冒禁,潜载铜钱出海,遂成为必然现象。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宋代经济在当时亚欧大陆所具有的优势地位。
第三,从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开始设市舶使到宋太祖开宝四年(971)设置市舶司,是中西交通史上带有重大变革意义的历史事件。有关唐代市舶使和宋代市舶司,其制度、机构、功用,现今都有充分的研究,不用赘言。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市舶使和市舶司的设置既是国家逐渐垄断海外贸易的表现,也是海外贸易开始被纳入国家财政一部分的举措,从而结束唐朝陆路朝贡贸易不计入财政的历史。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张九龄就直言:“海外诸国,日以通商,齿革羽毛之殷,鱼盐蜃蛤之利,上足以备府库之用,下足以赡江淮之求。”由于海外贸易及国家财政需求的发展,于是开元四年,玄宗令张九龄主持开大庾岭路。广德元年(763),市舶使吕太一叛乱,宋人胡三省注云: “唐置市舶使于广州,以收商舶之利,时以宦者为之。”显然,市舶使的设置是与对海路通商进行征税分不开。故宋人说:“贾舶交至,唐有市舶使总其征,皇朝因之,置务于浙,于闽,于广。”
客观地讲,唐中叶以后海路贸易被纳入国家财政收支所占比例不算高,研究者认为:“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的关系,最基本或最主要的关系是为帝室财政采购进口珍异,这对于国家财政是一笔不菲的财政支出;无论是国家财政收入或是地方财政收入,从广州海外贸易的受益均微乎其微。 ”宋朝国家财政获取“市舶之利”的自觉性和财政手段要超过唐朝,其直接的市舶收入的绝对数量空前增加,但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仍然极其有限。宋朝海路对外贸易在国家货币收入中所占比重,北宋中叶至北宋末从50多万增加到120万(贯匹两),北宋中期以后国家货币收入达5000万至6000万,大致占1—2%;南宋初期市舶司收入估计在150万缗,占建炎末绍兴初3000万的5%左右,这是宋代市舶司收入占国家财政货币收入的最高峰值。其后大约不超过3%。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市舶司收入在国家财政中所占比重不高,但是按照宋人所谓的“抽解”“抽分”,税率大致按二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二之间的平均值来计算,从北宋中期到北宋后期、南宋初期海外贸易交易额大致在600万贯至1400万贯,南宋中后期则在2000万贯以上,这在仍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宋代来说其规模是相当可观的。
第四,汉唐时陆路丝路上的贸易主要是朝贡回赐贸易。唐朝为显示富强,远播声威,怀柔远人,对前来“朝贡”的外国贡使一般都给予丰厚的“赏赐”,西来的使团和商人是进出口贸易的主力军。不仅由陆路而来如此,从海路来也是如此。唐朝前期海外诸蕃由海道来唐朝,必在广州上岸,循北江过大庾岭北上两京:“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凡客还,鸿胪籍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别为状,月一奏,为簿,以副藏鸿胪。”
宋朝在陆路交通上与唐朝相类,目前除了能看到宋朝出使河西和西域的记载外,尚未发现宋朝有商队主动从陆路与西域进行贸易。但是唐朝中期以后至宋朝,因造船技术发达,更由于宋朝政府的积极鼓励和导向:宋太宗“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两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这里所言的“招致”以往有学者理解为招外商来宋朝,其实恰恰是理解反了,即招能够和愿意出海的商人,诏令后面的话已明确是政府对出海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这也证明中唐以后除了聘使贸易,入宋以后也存在只为单纯经济利益而主动出海出境的经济贸易政策和活动。宋哲宗元祐以后“贾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货名数并所诣之地,报所在州召保,毋得参带兵器或可造兵器及违禁之物。官给以券”。
从海上常有的庞大船队与东亚、东南亚或更远的国家进行贸易而言,即海路东西交通是有来有往,而陆路东西交通只有来而很少有往,正是由于宋代积极拓展海外贸易,从而改变了宋朝以前由阿拉伯商人主导印度洋之中国航线的局面。
第五,对外开放政策发生重大转变。中唐以前的东西陆路交通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开放,而中唐以后转向海上交通是在经济(主要是经贸)上开放,在政治和文化上则采取防范甚或排斥的政策。这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汉唐通过西域的陆路交通与当时文明程度较高的西亚和欧洲的交往在地理上是“近距离” 的,在中唐以后至宋朝海上交通虽然与西亚、阿拉伯仍有经贸关系,但在政治上已相对疏远,而与欧洲则更只有零星的交往,因而在反映中西交通史的著述中两宋时期是着墨最少的。换言之,从中唐进入宋朝以后,由于先后在北部、西部与辽金、西夏对峙,陆路交通不畅,宋已不能像唐朝般直接与较为发达的西亚、阿拉伯、欧洲文明交流,海路所邻近的南海诸国及东亚要么属于汉字文化圈,要么是文明程度较低,交流只能停留在经济物产互补的水平上,不能有新的文明碰撞。这在客观上促成了宋朝对外保守文化交流政策的形成。二是从中唐至北宋中期两次古文运动,使得儒学复兴取得决定性胜利,不仅佛道日渐世俗化,僧道徒不能登上国家科举选士的最高殿堂,而且在唐朝传播的祆教、摩尼教、景教和伊斯兰教,或被视为异端邪教遭到禁止,或者被压缩至蕃商聚居地加以防范。最明显的例子是胡商的境遇发生的变化,唐前期,蕃商在唐朝境内可以随意居住,“蕃獠与华人错居,相婚嫁,多占田,营第舍”。唐文宗时期(827—840),立法限制蕃商不能与华人杂处。开成元年(836)六月京兆府上奏朝廷“中国人不合私与外国人交通、买卖、婚娶、来往,又奉取蕃客钱,以产业、奴婢为质者,重请禁之”。由此可见,随着“住唐” 蕃客的增多,从唐中期开始,在居住、婚姻、田宅等方面有了明确的限制性。其后在广州、扬州等地设置“蕃坊”,供波斯、大食商胡居住。入宋后,宋廷对此作出同样限制,不允许蕃商入城与市民杂居相处,因而蕃客只好在城外寻找及建造居所,逐步形成蕃客与市民分居的格局。
唐朝的开放政策,能够容纳大批海外人士来到唐朝游历、经商、学习,有些还参加科举,在唐朝当官。孙光宪 《北梦琐言》云:“唐自大中至咸通,白中令入拜相,次毕相諴,曹相确、罗相劭,权使相也,继升岩廊。崔相慎猷曰:‘可以归矣,近日中书,尽是蕃人。’盖以毕、白、曹、罗为蕃姓也。”木宫泰彦指出: 来自印度、西域、波斯、大食等国的外国人在唐朝任官的人数相当多。 这种情况在宋朝是不可想象的。
总之,汉唐以吸收外来文化为主的态势在宋代已被益形强固的民族本位文化所取代,虽然宋代对外交通甚为发达,但其各项学术,都不脱中国本位文化的范围,其排拒外来文化的成见,也日益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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