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月28日越南工商部颁布第03/2022/TT-BCT号公告有关暂停暂时进口再出口医疗口罩、医疗手套及防疫服装之经营模式。
关于已在本年1月1日至3月15日前办理海关手续之货批仍可依照第69/2018/ND-CP号议定之规定再出口。
涉案产品明载于上述公告之附录中。具体为:
-第39章: 税则号列 3926.20.90 (医疗手套)
-第40章:
+税则号列 4015.11.00 (医疗手套)
+税则号列 4015.19.10 (医疗手套)
-第62章: 税则号列 6210.10.90 (防疫服装包括: 防疫的衣服、面罩、口罩、帽子、手套、鞋子)
-第63章:
+税则号列 6307.90.40 (医疗口罩)
+税则号列 6307.90.90 (医疗口罩)
第03/2022/TT-BCT号公告自本年3月15至12月31日有效。
声明:文章由网友 小郑 投稿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郑和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恶意造谣抹黑国家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投诉反馈:(郑和号)提供跨境外贸周边相关经济资讯内容,资料收集自网络,文章不代表本站立场。如需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enghehao.cn/5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