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查,印尼能源暨矿产资源部部长Arifin Tasrif及新加坡贸工部第二部长Tan See Leng前于本年1月21日签署双边能源合作备忘录,内容包含跨境电网併联、区域电网合作、电力出售以及发电厂建设案融资等领域合作,此外印星双方并将成立能源工作小组,针对两国能源合作案定期追蹤及检讨。
在上述合作备忘录架构下,印星两国刻正研议由印尼太阳能发电厂出售电力至新加坡,该发电厂预计发电能量可达12亿瓦(1.2 GW),目前双方尚须进行法规调和,并釐清电厂建设及电网管理等权利义务归属。
有关本项合作案法规框架,印尼能源暨矿产资源部2021年第11号部长令已初步订定跨境售电相关条款,惟为落实上述合作备忘录,该部仍需重新检视并更新条文,俾顺利与新加坡进行售电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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