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准备进修大专学历,其学历教育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继续教育专出,按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可以按一定标准在个人综合所得中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相关规定:
一、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二、扣除时间从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三、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与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有关的信息: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从以上规定可知,题主需在入学的当月向其供职单位或父母供职单位提供学籍信息等资料。题主可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行填写继续教育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也可委托扣缴义务单位填写,这样,每月就可亨受4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人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扣除。扣除时限为接受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到学习结束的当月,不能超过48个月。
接受 技能继续教育为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一次的定额扣除。
你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照操作步骤操作即可。具体步骤可参考我前期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也可以向单位申请,让财务部门人员提交资料,由财务人帮助你申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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