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在上海挂牌成立;二零一五年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区相继成立;二零一七年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区陆续揭牌;二零一八年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一枝独秀,到四朵金花,再到“13716”的新格局,近六年来,在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示范作用下,中国的自由贸易区逐渐扩容,迄今为止,中国境内已有十八个自由贸易区,并且总体呈现出“南多北少”分布。
随着自由贸易区的越来越多,不仅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自由贸易区建设能否有效抑制地区制造业空心化呢?
由于制造业空心化归根到底属于产业分工问题,在新古典贸易理论框架下,自由贸易区建设能够实现各国资源和市场互补,产品生命周期的贸易与经济增长模型曾提到,自由贸易区建设能够带来国际技术扩散,均有利于深化制造业分工的比较优势。因此,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于制造业分工的潜在好处如下:
一是通过贸易便利化能够为地区提供廉价高质的资源与中间商品,提升制造业企业利润和生产效率;二是通过投资便利化形成外资集聚,促进地区形成规模经济和优化资源配置。
据最新研究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区建设总体上对地区制造业空心化具有抑制作用,体现为一种政策“利好”。自由贸易区建设通过贸易便利化产生的中间商品进口促进效应会降低制造业的中间商品投入成本和增强中间商品技术溢出,从而抑制地区制造业规模空心化和效率空心化;同时,自由贸易区建设通过投资便利化产生的外资集聚规模经济效应会带来水平技术溢出和垂直技术溢出,会抑制地区制造业效率空心化。
实际上,自由贸易区通过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对地区制造业空心化的抑制作用已经初具成效。基于此,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对高技术涵量的中间商品关税减免和大力推行“单一窗口”等贸易便利化通关制度,以确保地区制造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多样化和高质量中间商品得以满足,并降低其进口价格,为抑制地区制造业规模空心化和效率空心化创造良好的贸易条件;同时,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还应将政策重心放在投资便利化上,通过合理的产业规划和布局来吸引外资集聚,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与交易平台建设,为抑制地区制造业效率空心化创造良好的投资条件。(聂飞,2020)
自贸区的定义:就是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取消关于进口商品的数量及关税,促使商品自由流动。但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数量及关税有限制,只是相对自由。
关于好处:
1、有利于各国的商品自由流动。
2、促使各国商品交易。
3、促进地区的发展。
4、带动各国的经济发展。
5、增加各国就业机会。
6、带动各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7、引导其他产业发展。
等等其他好处。
1.出口退税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流通实行真正的备案制度,海关对货物的手册管理转变为对企业实行账册管理,货物、物品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关,凭出口报送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2.进出口经营活动权
在2003年海关总署发文,已对天津、上海、厦门、深圳四地的保税区内企业赋予进出口经营权。在此基础上,应扩大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范围,包括:
(1)进出货物不受数量限制;商品可拆散、储存、分级、分类、修理、再制造、重新包装、重新标鉴、清洗、销毁、与外国或国内商品混合或重新出口;
(2)运进所在国其他地区的商品可是原来货物的全部、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是原样、也可以加工后进口;
(3)对进出区的经营活动不加限制,例如已纳税的进口货可以从纳税地进入区内与其他货物混合后,再免税进入纳税地等。
3.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
(1)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同时深入推进港区一体化管理体制,完善从码头到保税区的专用通道和形成海陆空立体多式的联运体系。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区域已在该方面进行尝试,应进一步推广至其他保税区。
(2)海关根据...1.出口退税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流通实行真正的备案制度,海关对货物的手册管理转变为对企业实行账册管理,货物、物品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关,凭出口报送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2.进出口经营活动权
在2003年海关总署发文,已对天津、上海、厦门、深圳四地的保税区内企业赋予进出口经营权。在此基础上,应扩大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范围,包括:
(1)进出货物不受数量限制;商品可拆散、储存、分级、分类、修理、再制造、重新包装、重新标鉴、清洗、销毁、与外国或国内商品混合或重新出口;
(2)运进所在国其他地区的商品可是原来货物的全部、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是原样、也可以加工后进口;
(3)对进出区的经营活动不加限制,例如已纳税的进口货可以从纳税地进入区内与其他货物混合后,再免税进入纳税地等。
3.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
(1)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同时深入推进港区一体化管理体制,完善从码头到保税区的专用通道和形成海陆空立体多式的联运体系。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区域已在该方面进行尝试,应进一步推广至其他保税区。
(2)海关根据货物的品种、来源地等特点有针对性的抽查检验。
(3)当因为区内企业的简单加工和运输作业而使货物的形态、数量、税号等性质发生改变时,海关在监管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核对备案记录,不必要求一一对应,只要基本吻合即可。
4.金融外汇管理
在区内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其主要内容:
(1)放宽或取消对银行支付存款利率的限制;
(2)减少或取消对银行贷款规模的直接控制,允许业务交叉;
(3)允许更多的新金融工具的使用和新金融市场在区内的设立;
(4)放宽外国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及对本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的限制,减少外汇管制,放开经常项目下的货币兑换;
(5)在汇率制度的安排中增加汇率的灵活性。
5.行业准入
对于在保税区设立物流企业,审批上应该实行鼓励性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有关物流行业的外资进入领域问题,也可以不受我国“入世”承诺的开放时间表限制,允许外资提早进入。
声明:文章由网友 跨境新手 投稿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郑和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恶意造谣抹黑国家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投诉反馈:(郑和号)提供跨境外贸周边相关经济资讯内容,资料收集自网络,文章不代表本站立场。如需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enghehao.cn/66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