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越南投资报网站2022年07月18日
编辑单位:驻胡志明市办事处经济组
据越南驻瑞典兼管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及拉脱维亚商务办事处表示,欧盟顷于2022年5月13日发布(EU)第2022/741号有关欧盟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之联合控管计画规定,以确保食品进口欧盟遵守农药之最高残留量规定,以及评估消费者对动物食品及表面农药残留曝露程度,并废除2021年实施(EU)第2021/601规定。
据此,欧盟成员国将对:橙、苹果、香蕉、奇异果、葡萄柚、洋葱、胡萝蔔、椰菜花、高丽菜、豆类、辣椒、去壳稻米、家禽脂肪、牛奶,以及鸡蛋等各项动植物食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越南驻瑞典商务办事处强调,目前,不仅欧盟成员国,非欧盟成员国之北欧国家如挪威、冰岛亦刻正加强依据该规定实施检验计画。其中,越南稻米输往北欧市场受该计画检验最多,因二氯苯盐(Hexaconazole)及甲基(Tricyclazole)往往超出食品规定量。
各国食品安全机构除在边境口岸检查新进食品外,对已在市场流通之各批食品取样检查(部分係2021年进口至今之食品)。一旦食品查出违反残留量之规定,进口商及分销商必须在报纸、广播及电视等大众媒体上广告并将食品收回。随后,进口商及配销商存放在仓库之类似食品亦将被检查,以及企业输往欧盟之类似食品在边境口岸被抽检频率亦随之增加。
频繁刊登及收回违规食品不仅影响进出口商之信誉,亦严重影响越南食品之商誉。
越南驻瑞典商务办事处呼吁,食品外销欧盟市场及北欧地区之企业应慎重研究欧盟之新规定,以避免食品出口面临不必要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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