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in)顷表示,製造业、营造业与服务业获准聘请来自印尼、泰国、印度、柬埔寨、尼泊尔、缅甸、寮国、越南、菲律宾、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土库曼 (Turkmenistan)、乌兹别克 (Uzbekistan)及哈萨克(Kazakhstan)等15个国家的外劳来马国工作。除此之外,包括燕窝、仓库、废金属资源回收及洗衣业等次领域将获准聘请外劳。仓库次领域以聘请低技能的外劳,但须保留国内员工的就业机会,并由交通部进行监督。至燕窝领域聘请外劳的申请,则需向农业暨食品产业部提出。
马国内政部与人力资源部亦委任建筑劳工交换中心(CLAB),以处理逾100名外劳进入马国的事务,并确保这些外劳须遵守马国条规。另一方面,马国宪法公布的禁区与禁地规定,亦获准核发临时短期许可证,以聘请外劳在前述地区进行基础建设计画,相关申请将由内政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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