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公告:「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之「输往北韩敏感货品清单」及「输往伊朗敏感货品清单」,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7月27日以经贸字第11104603120号公告修正,检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说明:旨揭公告依据贸易法第13条第3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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