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号相当于一个“桥梁”,这个桥梁连接着“出口明细”跟“进货明细”,只要将“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设置在同一关联号下就可以匹配。
一、外贸申报系统中与关联号有关的模块
1.出口明细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出口企业情况说明表
当申报的退税数据存在换汇成本疑点时填写此表,需正确填写有换汇成本疑点的关联号。
3.免退税冲减申报表
当外贸企业需要进行冲减申报操作时,需根据要处理的已退税申报数据中的原关联号填写。
4.零税率出口明细与进货明细申报表
作用同上面“出口明细与进货明细申报表”类似,主要也是确定出口与进货明细之前的关系
零税率出口明细申报表
零税率进货明细申报表
5.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表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公告第六条,附件中《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新增关联号一项,即企业在后续再申报出口退税时其申报的报关单与发票所用的关联号需与《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中所用的关联号必须相同,不可拆分。
二、外贸企业关联号的编写原则
1.申报年月(6位)+流水号(4位)
例如:2018120001
2.申报年月(后4位)+申报批次(2位)+流水号(4位)
例如:1812010001
3.自定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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