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打天下的过程中就着手建立朝贡体系。入关后,继明旧制并不断完善,逐渐建立起以自己为核心,以19个邻国为藩属的朝贡体系。19个藩属国名单如下:
朝鲜、越南、南掌、琉球、暹罗、缅甸、廓尔喀、苏禄、坎巨提、浩罕、布鲁特、萨克、那木干、塔什干、阿富汗、锡金、安集延、玛尔噶、不丹。
其中,朝鲜、越南、琉球等国因为接受了儒家文化,真正融入了“天朝礼治体系”,与清朝形成了最为稳定的宗藩关系。各藩属国的君主接受清朝皇帝的册封并向清廷称臣,定期纳贡;而清朝提供安全保障却不干涉其内政。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关系也不是等距的。朝鲜最为亲近,走动也最频繁,不但每年都来上贡,而且在重大节日都要来,琉球和安南两年一贡,暹罗为三年一贡,南掌开始为五年一贡,后改为与缅甸一样十年一贡。
关于朝贡体系的性质,学者们看法不同。有“中国的世界秩序”论、“朝贡贸易体系”论、“华夷秩序论”、“l天朝礼制体系”论、“中国的天下秩序”论等。但无论怎样,都应该承认,这种朝贡体系存在的前提是中国的强大。一旦失去了这个基陆,整个体系就要垮掉。实际也正是如此。近代以来,西方列强相继到来,清朝一败再败,自身难保,藩属尽失。
朝鲜从1636年,成为清朝的藩属国,直到1895年甲午战争中国战败,被日本殖民。
越南从1802年建立阮朝起就是清朝的藩属国,直到中國1885年签定《中法新约》,被迫放弃作为越南宗主国的地位。
南掌(老挝)自1792年开始成为清朝藩属国,直到1893年成为法国的保护国,不再是中国的藩属国。
琉球从1652年成为清朝藩属国,直到1879年被日本吞并。
暹罗(泰国)从1646年归顺清朝,直到1855年中止与清朝藩属关系,成为英法殖民地间的缓冲国。
缅甸从1769年成为清朝的藩属国,直到1886年成为英国的附庸。
廓尔喀(尼泊尔)、不丹、锡金开始都是臣服于清朝,直到19世纪末被纳入英国势力范围。
浩罕、布鲁特、萨克、安集延、玛尔噶、那木干、塔什干七个中亚的国家,多是在清朝战胜准噶尔之后臣服,后因沙俄势力强大而与清朝脱钩。
阿富汗、坎巨提(在巴基斯坦)早在乾隆年间成为清藩属国,则是在1878年被英国人占领后,才中止了这种关系。
苏禄(含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各一部分),1726年归顺清朝,直到1899年成为美国殖民地。
清朝朝贡体系的一步步瓦解很大程度上是受西方文明冲击的结果。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朝贡体系和西方冲击的情况:
虽然清王朝受内部衰败的削弱,但却依然保持着一个巨大帝 国的门面,并珍视往昔的辉煌。它固守着一种天真而又虚假的观 念,即中国作为地球上的中央之国,已被知悉是文明世界的中心, 所有希望与它发展关系的国家,必须接受藩属的地位。 朝贡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反映了中国的世界观,并在制约清王朝与西方 的关系方面,起了极为巨大的作用。
在两千年时间里,中国依靠优越文化、富足经济、军事力量 以及辽阔疆域,在东亚保持了鹤立鸡群的地位。从明代 (1368-1643 年)初期起,在东亚和东南亚确立了一套等级制的『国 际关系』体系,中国在其中占据了领袖的地位,而朝鲜、日本(日本也曾一度(1404-1549 年间)向中国进贡)琉球、 安南、暹罗、缅甸和东南亚及中亚的其它一些周边国家则接受小伙伴的地位。
欧洲的『国际家庭』(family of nations)一词 似乎更适用于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国 际关系』乃是儒家关于个人间恰当关系之观念的扩展:正如每个 人在国内社会中都有其特殊位置一样,每个国家在一个『国际社 会』中也有其适当的位置。
朝鲜文中的两个词很好地说明了这个观念:与中国的关系被说成是『事大』,而与日本的关系则冠以 『交邻』.构成这个以中国为中心之国际家庭基石的基本原则, 是国家的不平等而非如近代西方那样的国家平等,『国际家庭』 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由国际法来制约,而是由所谓的朝贡体系来支配。
朝贡体系让人联想起了中国古代的那种做法,即皇帝敕『封』 中国国内与国外的『藩』属,并接受他们为报答而呈献来的作为 『贡』品的『方物』,所谓『贡』品乃是一种变相的税赋。在 明清时期,朝贡关系已被雕琢成一种高度礼仪化的行为,参与的 双方都明确地承担了权利和义务。
中国被赋予了在东亚和东南亚 国家家庭中维持正当秩序的职责。它通过向藩属国王派遣使节主持册封仪式和颁发皇帝的册封诏书来承认这些国王的合法地位。 在这些藩属遭受外来人侵时,中国要给予援助;在他们遭遇灾难 时,中国要派送宣慰使节和安抚诏令。藩属国一方则要通过按时 进贡、请求册封及奉行中国之正朔(即根据中国皇帝的年号及日月来记录他们国家的事件)等方式来尊奉中国为上国。
贡使使团的规模、频率和路线由中国规定——关系越近的藩属,使团的规模就越大、频率就越高。比如,朝鲜每年进贡四次, 在年末一起上贡,琉球每三年两次,安南每两年一次,暹罗每三 年一次,缅甸和老挝每十年一次。使团附带大批商人,他们的货 物免纳关税进入中国。使团在中国境内的一切路费和食宿均由中 国政府承担,使团抵达北京后寄宿于『会同四夷馆』,选择一黄 道吉日由贡使向皇帝敬献贡品和方物,他们在此场合要行三跪九 叩的磕头大礼。
随后几天内——一般是三至五天——贡使和商人 获准在下榻的馆舍开设市场,销售货物。对于贡使团来说,这种 贸易是相当有利可图的。此外,皇帝为显示仁慈宽爱,赏赐很可 观的礼品给进贡的藩王和贡使团成员。但一般来说,他的礼品价 值大大低于他所收到的贡品和礼物。
为维持朝贡关系所花的代价是昂贵的。向中国派一次贡使是一项辛苦而又花费金钱的事。比如,朝鲜必须精心准备组织一个 200-300 人的贡使团,并从汉城跋涉 750 英里到北京,旅途要花 40-60 天时间。1808 年时的贡品和方物共值 10 万两铜(一两铜在当时折合三分之一两银;在 1725-1776 年间曾值半两银), 大致 是中国皇帝赏赐给朝鲜国王及其家眷的礼物的十倍。
而接待中国 册封使节所花的费用则更昂贵。按惯例,藩属国王在即位后就要 遣一特使赴北京请求册封,然后清廷就派出天使(帝廷使节),但 只派向朝鲜、琉球和安南这三个重要国家。那些较小的藩王只是 接受由他们自己的使节带回的册封诏书。 册封使团通常由 400-500 人组成,为接待他们,朝鲜宫廷平均每次要花费 23 万两 铜,这相当于其中央政府每年开支的六分之一!
这个负担对一 个像琉球这样的小国家来说更加沉重,中国的使团通常在琉球要 呆上五个月,下榻于豪华的『天使馆』。琉球政府不得不节衣缩 食来筹措每次册封所需的 32 万两银花销。藩属国王在册封仪式 上至少要磕七次头——恭接诏书时一次,迎候安放在一部彩车中的御笔字轴时一次,遥拜皇帝时一次,受领御赐赏品时一次,谢 主龙恩时一次,等等。
在全部仪式结束前,他还须再向中国使节 行一次三跪九叩大礼,该使节要回敬同样的大礼。每次册封需要 精心准备和巨额花费,以致琉球国王一般将册封仪式拖到实际即位两年以后举行,有几位国王甚至拖上十七、十八年!
朝贡关系使小国一方承担了巨大的财政和物质压力,但却没有给中国带来什么经济利益。为供应众多进贡使团在中国境内的 衣食住行,中国所花的费用高出皇帝收到的贡品和礼品之价值。
为何又要有这种体系呢?其原因肯定不是纯粹的经济动机。在藩 属国王一方,册封使他的统治合法化,提高他在臣民面前的威信, 在遭受外来人侵时中国皇帝给他提供保护,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给 他援助,并使他从皇帝那里获得奢侈品,加强本国与中国之间的 文化联系,允许他与『天朝上国』开展有利可图的贸易。
在中国 皇帝一方,看到他的世界之主的地位被确认,并知道这些周边国家愿意充当『外藩』,以拱卫中国免受蛮夷侵袭,令他无比心满 意足。总的来说,维持朝贡体系主要是为昭示儒家的礼仪观念, 并确认一个等级制的世界秩序,中国在其中享有优越地位,安如磐石且不可侵犯。
西方在侵入东亚时所遭遇的就是这样一个国际关系体系。清廷坚持朝贡体系不仅适用于亚洲的周边国家,也适用于其它所有想与中国建立关系的国家。确实,在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盛世, 有几十个亚洲国家包括在这个体系中,而葡萄牙、荷兰和俄罗斯 的使节虽然不情愿,却也向中国皇帝磕了头。尽管俄国和西欧国 家没有正式被纳入这个体系,中国人却把它们的使节当作藩属国 使臣来对待。为解释这些使团(不按藩属国的规矩)偶然才来的原 因,《大清会典》称这些西洋贸易国家距离中国太远,妨碍了它 们保持固定的进贡计划。
颇有意思的是,我们注意到在 1655-1795 年间,西方的十七个使团中除一个以外都服从了中国的要求,向 中国皇帝行了磕头礼。 因而,清朝对来自外国的官方使团之政 策是非常严格的,但它对西洋民间的商人之态度却灵活得多。私 商们获准居留澳门并在广州做生意(1757 年后),此乃皇恩浩荡的 一个标志。这些商人从他们的生意中迅速获取了巨额利润。
十九世纪初,西方国家的政府和私商已不再容忍中国体系的 束缚了。商人要求有更大的行动自由,西方国家的政府则刚刚从 拿破仑战争中解脱出来,且因工业革命而实力大增,也不愿再承 受藩属的待遇。他们坚持要按照欧洲的法规和外交惯例来发展国 际关系;但中国人却不愿意放弃他们珍视的体系。实际上,中国 人声称『吾非求尔等前来;汝既来即须遵吾之章程』,西方人则 回答说『你们能阻止我们前来,而且我们要按我们的方式前来』。 此后中西关系的进程便是一种持续的冲突,最终导致了清帝国的 屈辱。
事实上,在西方合力摧毁中国的对外关系机制之时,朝贡体 系已经大大失色了。自十八世纪中叶起,它已暴露在两种破坏性 影响面前:中国与东南亚(南洋)之帆船贸易的兴起和欧洲在广东 之贸易的增长。几百艘中国的帆船,平均每艘 150 吨吨位,最大 的达 1,000 吨,驶往暹罗、安南、马来半岛、爪哇和马鲁古等地 经营自己的贸易。这些地区的许多小藩国发现它们不再需要依赖 朝贡体系了,于是停止向中国进贡。已获准前来广州经营的独 立的欧洲贸易,则是另一个破坏性影响,而且它正呈迅猛增长之 势。英国作为走在最前列的工业国和对外贸易的领头羊,尽其最 大努力来摧毁现存的中国体制。
朝贡体系最早是由明王朝建立,清王朝则使其更加完善化。
在中国,随着朱明驱逐蒙元帝国,国家逐渐稳定,加上宋元时期航海术的大进步和社会逐渐稳定,商业也越来越发达,使得明朝在15世纪正式走向海洋,著名的郑和下西洋,郑和舰队一直远航到东南亚、南亚,最后甚至到达非洲海岸。
北方的蒙元帝国支离破碎,南方的大航海也证明没有庞大的海洋帝国出现,当时的明朝人包括永乐大帝朱棣在内都认为全世界只有自己明朝这么一个真正的帝国。
对于明朝来说,世界秩序与其说是世界的多国秩序,还不如说是一种“无邻邦帝国”的秩序,而由此产生的种种模式与其说是用来崇尚中国的优越文明还不如说是崇尚文明本身。
因为在当时的中国,几乎全部人都认为中华文明就是代表世界的文明,在他们眼里,不是中华文明很优越,而是全世界除了中华文明就没有其他文明,除了中土其他地方都是蛮荒之地。
曼考尔教授对这种世界观作了简便的概括:皇帝主持着为保持宇宙和谐所需要的礼仪,而在他面前出现的失礼行为事实上就是宇宙秩序不和谐的表现。
朝贡关系把中华文明的社会结构扩展到皇帝权力直接控制以外的所谓“蛮夷”地域。
这种关系始终是单边的,而决非多边的;而由于其中的主导者就是中国的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这种关系也就体现了等级秩序的制度化。
对那些由通晓汉语言和文言文并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英人物统治,且围绕在中国周围,文化风俗礼仪制度都比较相似的国家来说,朝贡体系的安排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些国家散落在一条从朝鲜扩伸到日本,再到东南亚的弧形带上,其各自的地位根据它们被明朝所批准的准遣使来朝的频繁程度,依序排列。
在明朝,那是真正的万国来朝,因为朝贡体系本质上对那些小国是有利的,而它们要付出的代价是尊中国为宗主之国。
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一直到清朝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第一次鸦片战争其实对朝贡体系的震动不大,因为第一次鸦片战争对清朝的震动不大)。
但是,即便是在1860一1894年,30多年之间的晚清多事之秋,西方列强正在把中国进行肢解,瓜分,中国也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但是中国的几个铁杆藩属国依然来中国进行朝贡,比如朝鲜也每年朝贡一次,琉球共朝贡八次,安南(越南)五次,尼泊尔四次,缅甸一次。
清廷给这些藩属国的最高统治者封赏爵位,颁授官玺,赐予汉历,为这些藩属国的朝贡使节颁发通关文牒,并通过册封使藩属国的最高统治合法化。
在明清朝,接待各大藩属国的朝贡使节属礼部之责。
这种朝贡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很规范性的;中国赏赐恩典朝贡的藩属国,朝贡国急于前来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并观习教化,将中国传统文化带回自己的国家。
这一套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古籍中是有迹可查的。比如《孟子·滕文公上》中:“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在19世纪,当英国不愿意按中国传统方式向清王朝表示感恩戴德,且不承认英国为清王朝的藩属国,中国官方在照会英国时就曾经引用过亚圣孟子的这句话。
规范的官方说教也被援用来处理对外贸易。
中国的朝贡和互市,曼考尔教授认为是“一对孪生的整合机制”。
朝贡决不光是“天朝上国”贸易的一种“掩护物”,而且也是取得贸易特权所需的资格。
它是觐见天子的一个绝对必要条件。
互市立足于契约基础之上,管理很严密,只在封建王朝统治者授权的中国人与外商贸易伙伴之间进行。
契约有关各方被指望是长久性团体而非个人,互市的地点通常是帝国领土的边缘。
中俄边境、福州、澳门和广州等地的商馆是合适的地址,在朝鲜和蒙古边境也有一些类似的互市地点。
清朝初期的几位统治者,特别是康熙帝,很愿意发展贸易,在广州行商体系结束以前,很大一部分贸易利润直接流入清朝皇室。
清朝一直都把贸易看作为给予可怜的蛮夷之人的浩荡皇恩。
难道不是吗?
在清朝人眼里,这些蛮夷之人居然不远万里把他们的香料和白银运来中国以换取中国的丝绸和茶叶!
在广州,一些获得中国特许的西方商人(特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授权“公行”进行交易,这种交易方式一直延续到19世纪30年代。
在鸦片战争之前,清王朝一直把英国人看成和朝鲜、琉球、东南亚一些国家一样,当成蛮夷之国。
也就是说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一直与英国(这时候代表是东印度公司)进行的贸易模式是朝贡体系,这是英国所不能容忍的,刚好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撤销,于是英国决定武力打开清朝国门,为自己的贸易打开窗口。
朝贡体系也不可避免的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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