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2)年12月31日越南资讯通讯部颁布第25/2022/TT-BTTTT号公告规定直接使用于生产资讯科技产品、数位内容及软体等产品之进口原物料及零件豁免进口税之标準。
根据上开公告为能豁免进口税,直接使用于生产资讯科技产品、数位内容及软体等产品之进口原物料及零件须符合以下标準:
直接用于生产属于资讯通讯部2013年4月8日第09/2013/TT-BTTT号公告及其修正公告(2021年12月3日第20/2021/TT-BTTTT号公告)所规定之『软体、硬体及电子产品清单』之进口原物料及零件。根据每个阶段之发展情况及管理政策,越南资讯通讯部将进行适当之更新及修正。
不属于越南计画投资部于2021年8月17日第05/2021/TT-BKHDT号公告所规定之『越南国内已能生产之机械设备、零配件、专用运输工具、原物料、半成品之清单』中所规定之产品。
免税之手续依照2016年9月1日第134/2016/ND-CP号议定第30条及第31条及其修正法规(2021年3月11日第18/2021/ND-CP号议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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