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透明组织马来西亚分会顷公布,根据该组织德国总部公布2022年国际清廉印象指数(CPI)显示,马国在180个接受调查之国家中,获得47分(满分为100分),排名上升至第61名(2021年得48分,排名第62位)。在东协国家中,马国排名居第2位,次于新加坡(第5名)。马国自2020年至2022的贪污印象指数得分已连续3年出现下滑。分别为51分、48分及47分。
该组织认为,马国清廉指数得分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政府在打击贪污及加强人权记录的行动有限,例如政治献金法无法落实、监督员警委员会变成无效版本的独立员警行为委员会(IPCC)及仍有居留所死亡案例发生;(二)缺乏促进反贪污委员会(简称反贪会)改革之政治意愿,使其变得更独立、更有效率;(三)滨海战斗舰LCS课题缺乏透明度,无法从中学习避免同样事件重演,其中官方机密法令亦是导致该涉及公共利益的课题缺乏透明度的原因;(四)法庭针对部分政治贪污案的裁决,宣判为释放不等于无罪,造成民众的负面印象,致总检察署需给予更清楚的解释;(五)对于全国反贪污计画(NACP)的执行薄弱,直至去(2022)年底,成效仍十分有限;(六)总稽查司报告发现许多问题,惟未有惩戒效果,造成公共服务能够脱罪的文化,因此修订反贪会法令,纳入政府部门行为不当的条规,有助于加强公共服务的问责制度。
该组织提出四大建议:(一)落实资讯透明度,包括将官方机密法令之範围缩小至仅限国安专案,让涉及公共利益相关事项得以公开、将所有政府合约及相当之文件进行解密,落实资讯透明、对于高曝光贪污案定期更新状态;监督反贪污计画(NACP)的执行,并分享其进度;(二)公共行政:加强政府首席秘书在执行反贪污计画之传达责任;政府採购遵行国际廉政标準、授权由国会批准大型计画;强制被定罪的公务员在上诉阶段进行停职处分;(三)建议修改或制定特定法令,改善政府透明度:包括2010年吹哨者法令、1954年选举罪案法令、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将问责犯错公务员纳入)、制定政治献金法、採购法令、监察法令(Ombudsman Act)、公布财产法令(强制政治人物及高级公务员向公众公布财产),以及(四)加强反贪会之权责:包括将原本由政府部门拨款之预算,改由国会批准、拥有独立行政及人事权、授反贪会权直接向国会报告、修订强化反贪会职权之相关法令及宪法。
“以上资讯为驻马来西亚代表处经济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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