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总监诺希山(Dr. Noor Hisham)顷指出,隶属该部之国家药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简称 NPRA)近期进行产品化验分析,发现马国2项美容护肤产品, Karisma姜黄增效霜及Flashhskinzzy护理霜含有水银成分,而遭该局勒令撤销注册及禁止销售。
依据马国国家药品管理局规定,美容护肤产品禁止使用水银,因水银可被人体吸收并损害肾脏和神经系统、幼儿或胎儿的脑部发育而危害健康;水银亦可导致皮肤发疹、发炎及出现其他变化。
马国国家药品管理局要求相关经销商立即停止出售前述产品,以免抵触1984年马国化妆品及毒品管制条例。该管制条例针对首次违反条例者之个人,可处2万5,000马币(约5,571美元)罚款,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两者兼施;针对再触犯者,可处5万马币(约1万1,542美元)罚款、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两者兼施。另对违反该管制条例之企业,初犯者可处5万马币(约1万1,542美元)罚款、再犯者则可处高达10万马币(约2万3,084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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