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菲国杜特地总统本(3)月21日签署共和国第11659号法案(RA 11659),亦为公共服务法修正案。杜特地总统签署法案后表示,感谢菲国国会及时批准,且预期该法案可刺激疫后经济复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全球投资人并使菲国公共服务更现代化。
二、该法係修正已有85年历史之共和国第146号法(RA 146,即公共服务法),将电信、国内航运、铁路和地铁、航空公司、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以及机场等行业不再列为公共事业,准许外资100%持有,不受1987年宪法规定外资所有权不得超过40%之限制。根据此修正案,公共事业将限于电力(配电及输电)、石油及其产品管路输配系统、供水及废水处理、海港及大众运输等行业,以上行业仍受外资所有权不得超过40%之限制。
三、菲国贸工部Ramon Lopez部长表示,本法放宽外国投资人投资菲国之限制,将吸引更多全球投资人并促使电信等行业现代化,藉由鼓励竞争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品质与价格竞争力,亦有利创造就业机会及增加收入。众议员Joey Salceda表示,渠估计在本法公布五年内外国投资将增加2,990亿披索(约60亿美元)。
四、菲国美国商会(AmCham)对法案签署表示赞同,并认为连同先前已公布之企业复甦及税务奖励法(CREATE)等经济自由化等法案,显示菲国政府及国会对企业经商持友善态度,有助菲国与区域邻国竞争并吸引投资。菲律宾外国商会联合会(JFC)将本法形容为改变游戏规则之法律,有利与新加坡、泰国、越南及印尼之外国投资政策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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