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2022年4月22日
编辑单位:驻胡志明市办事处经济组
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已正式发布关于在新常态下重新开放旅游活动计画之第829号公告,该公告对国际旅客入境越南之规定较以前提出之规定更加宽鬆,主要规定包括自德国、法国、义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南韩、丹麦、瑞典、挪威、芬兰与白俄罗斯等13个国家入境越南时,不分护照种类与入境目的在满足所有入境越南条件者可获15天免签证停留,实施期限自本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外国人与居住在国外越南人及其亲属需持有效越南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签证与免签证证书等入境所需证件。上述旅客无需办理人事代理、签证签发或免签证等手续,亦无需向当地主管机关申请入境批准。搭乘飞机之旅客须持有入境越南之前72小时内PCR检测或24小时内快筛阴性证明(2岁以下儿童除外)。若出行时间短,通过公路、铁路或海运入境旅客可按乘坐飞机旅客规定在出境前进行检测。若出行时间较长,旅客须入境前在边境口岸接受检测。搭乘飞机之旅客在入境越南后无需重新进行检测,也无需进行隔离,可立即参加旅游。所有旅客须在出发之前在tokhaiyte.vn 网站上进行医疗申报并在手机上安装PC-Covid应用程序。旅客在入境越南之日起10天内需注意自身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流鼻涕等新冠肺炎感染症状,须立即通知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採取戴口罩,用消毒液洗手等各项防疫措施。此外,入境旅客须持有包含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之医疗保险或旅行保险,最低保额为1万美元,所有新冠检测费用、医疗隔离费用、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係由旅客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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