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租税减免,鼓励资金投资投入科技研发的「天使投资法」自2012年实施至2019年落日,以国政府有意透过立法程序恢复该法并提出修正案,包括:
1. 新创公司的早期投资者将获得25% 投资金额的税收抵免,投资金额至多350万以币(约合108万美元),前提是必须投资早期发展阶段的新创公司,即公司未获得超过1,200万以币(约合370万美元)的投资以及年营业额不超过1,200万以币。
2. 若投资者再投资于早期新创公司,则投资者能够递延支付出售公司的资本收益税(tax on capital gains)。
3. 允许以色列科技公司为了税务目的认列併购一家以色列或国外科技公司的成本。
4. 一家国外金融机构从以色列科技公司为偿还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折现(discounting)等所获得的收入将免税,降低以色列科技公司从外国金融机构获得信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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