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内贸易暨消费事务部(KPDNHEP,简称贸消部)部长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宣布,在聆听消费者及各利害关係团体等意见后,原订于7月4日起实施的「2022年非医疗用口罩商品说明(认证及标示)法令」,将展延至明(2023)年1月1日才生效。
前述法令规定所有在马国贩卖的非医疗用口罩,将自明年1月1日起须向马国负责产品品质及安全规格的SIRIM QAS国际公司申请「MS SIRIM」认证,以确保进口或国内製造的非医疗用口罩,符合品质与安全标準。
一旦前述法令生效后,抵触条例的企业(包括製造商及进口商),初犯者将可判处20万马币(约4万7,506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则可判处高达50万马币(约11万8,765美元)的罚款。首次违反条例者之个人,将可判处10万马币(约2万3,753美元)的罚款,或3年以下的监禁并可能两者兼施;若再触犯条例,将可判处25万马币(约5万9,382美元)的罚款,或5年以下的监禁并可能两者兼施。
马国在新冠疫情前已是口罩出口国,由于疫情来袭,才禁止口罩出口以满足国内需求。马国目前已迈入地方流行病过渡阶段,一旦口罩供应量充足,马国将允许口罩再出口。
“以上资讯为驻马来西亚代表处经济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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