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尼政府预估,若无政策干预或缓解温室气体排放之技术的情况下,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预计为28.69亿吨。而印尼第98/2021号总统令规定减排目标为2030年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9%至41%(8.34亿吨至11.85亿吨)。其中29%为印尼国家本身努力的目标,倘与国际合作,盼能减少高达41%。
二、为达到此目标,印尼税务调和综合法第7/2021号规定,自今(2022)年4月1日起,碳税规定将生效。该法对于「有害环境之碳排放」徵收碳税,并将碳税税率设定价格高于或相当于碳市场价格。碳市场价格若低于或等同每公斤二氧化碳当量(CO2e)30印尼盾(新台币0.06元)的话,则课徵碳税价格则为每公斤CO2e为30印尼盾。印尼政府将碳税税率设定高于或相当于市场价格,乃盼透过市场机制,鼓励活络碳交易,并透过市场机制实现碳排放目标,从碳交易中创造出新的绿色经济活动,以减少碳排放。
三、就排放限制及碳税课徵主体,从2022年至2024年仅限于从事煤炭发电厂相关机构(entities operating in the field of coal-fired power plants)。2025年后,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準备情况、经济状况等分阶段扩大碳税课徵部门及规模,而企业将会是优先规範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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