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导,沙乌地政府重申强调,所有在沙国透过线上方式销售产品之电商业者一律须向主管机关申请取得许可,若为公司,须向沙国商业部(Ministry of Commerce)注册取得公司许可证,若为个人,则须向人力资源暨社会发展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MHRSD)之自由业平台(Freelance Platform)注册取得自由业许可证。
另沙乌地电商管理委员会(E-Commerce Council)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所有电商业者于取得许可后皆须符合以下规定方为合法营业:具备连络专用电话号码及电邮、提供线上讯息聊天室、与合法金融业者合作提供安全之电子支付服务、允许消费者于线上或社群媒体提出客诉、提供明确之客诉回复及处理时程、允许消费者可使用阿拉伯语进行客诉及线上讯息聊天、提供阿拉伯语之产品说明、明文规定退货及退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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